工作中受伤致残,东家不愿负责咋办?海门法院“撑腰”,女工拿到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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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已经收到了,真的解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近日,曹女士和丈夫再次来到海门法院工业园区法庭,与之前愁容满面截然不同,此时他们笑容满面,将一面锦旗递到工业园区法庭沈亭宏法官手中。
曹女士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2023年8月,她经劳务中介介绍来到某纺织品公司从事坯布剪裁等工作。几日后,因剪裁机上布胚异常,曹女士在手动调整的过程中左手不慎被卷进机器内,导致其左手拇指和食指被切断。曹女士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曹女士诉至海门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4万余元。
庭审中,虽然纺织品公司辩称曹女士与其并不存在劳务关系,但承办法官经实地走访调查,结合证人证言及曹女士的女儿与公司法人间的聊天记录,认定纺织品公司是曹女士的雇佣主体。
法院认为,纺织品公司作为雇主,对员工操作具有危险性的机器未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安全监督,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曹女士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内坯布走向存在问题时直接用手进行调整,未尽到注意义务,对自身受伤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纺织品公司赔偿曹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判决发出后,纺织公司未提起上诉,并履行了全部的赔偿款。
近年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海门法院通过走访企业发送风险提示,与人社部门、大调解中心建立联合化解工作点等方式,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建立快速获赔绿色通道,为劳务受害者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