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两度折返,最终报警,但难改逃逸之实!南通一司机被终生禁驾
驾车撞人后,朱某不顾伤者安危驶离现场,之后又两次返回现场,最终选择报警。这样的行为,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本周,江苏交警公布的2025年9月全省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给出了答案,朱某系南通7名被禁驾司机之一,而他的禁驾事由正是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
今年2月19日凌晨4时01分左右,朱某驾驶一辆本地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沿海门区五泰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悦来镇匡南村九组路段,所驾车辆前部右侧与沿五泰公路由南向北由朱某祥拖行的人力拖车后部发生碰撞。事发后,朱某在现场短暂停留后驾车向北驶离现场。约半小时后,4时35分左右,朱某返回现场,但未下车,在现场停留约半分钟后再次驾车向南驶离。又过了约11分钟,4时46分左右,朱某驾车又一次返回现场,并在现场使用手持电话报警,直至处警民警到达现场。事故造成朱某祥死亡、涉事车辆损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构成终生禁驾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朱某事发后的一系列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事故处理和案件办理大队教导员王志刚表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对于当事人驾车离开现场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重点核查当事人是否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以及驾车离开现场的缘由。本案中,朱某明知其驾驶的车辆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仍驾车离开现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他之后返回现场并报警,属于自首情节,但并不改变其肇事逃逸之实。最终,朱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王志刚提醒广大司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机肇事逃逸很可能造成伤者得不到及时抢救而致伤势加重,造成无法弥补的巨大伤害。此外,以下情形同样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务必注意:行为人虽将被害人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或者无故离开医院,或者向被害人、被害人亲属、医务人员谎报虚假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对相关事宜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或虽经协商但给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行为人未留下本人有效信息,而强行离开现场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未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离开现场后向异地县(市)的公安机关报警的。“发生事故后切莫心存侥幸,你的不负责任可能是别人一生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