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匹马”怎样拉好一辆“车”?长三角五项区域地方标准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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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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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匹马”如何拉好一辆“车”?在上路前,先划好“斑马线”、安好“红绿灯”。

10月16日,长三角三省一市相关部门在南京联合发布、实施了5项区域地方标准。

据了解,这5项区域地方标准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长三角数据共享平台数据接入规范》《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一网通办”法人库数据共享技术指南》和《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规范》。

为什么要编制发布这些区域地方标准?记者了解到,过去,三省一市都有一套自己的数据资源目录标准规范或编制指南,各省数据资源分类、组成、元数据信息各有异同,大大制约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和跨区域业务协同的发展。而伴随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如何摸清长三角数据资源现状、打破省市间信息壁垒和数据孤岛,实现公共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使长三角的数据资源都能第一时间“找得着、用得上、管得了”,完善长三角一体化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势在必行。

《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由上海市数据局、江苏省数据局、浙江省数据局、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明确了长三角区域数据资源目录编制的总体原则,提供了目录编制的职责分工、编制要素、编制实施的建议。今后,长三角区域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有望采用统一的分类和组成方法,采用统一的元数据结构,推动长三角区域内数据资源共享互认“加速跑”,提升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效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长三角数据共享平台数据接入规范》,适用于长三角数据共享平台数据接入的部署、运行和管理。规定了长三角数据共享平台数据接入的基本要求、库表接入、文件接入、服务接入和接入部署要求。对于大家很关心的三省一市公共数据如何共享,文件明确:可由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按需通过各省(市)级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对接长三角数据共享平台,发起申请授权,从而实现跨省之间的数据共享。

《“一网通办”法人库数据共享技术指南》,确立了长三角区域法人共享服务的接口和技术规范,包含共享对接流程、共享场景、服务接口分类和清单、接口安全管理等内容。该标准,适用于指导长三角区域法人数据共享服务接口的开发和实施。 

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证件、执照等电子文件,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近年来,三省一市聚焦跨区域高频业务需求,形成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等40类高频电子证照高效共享互认。《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规范》,规定了长三角区域跨省(市)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体系的组成、电子证照共享目录与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清单的发布、电子证照的申请与核验、电子证照的共享与应用、电子证照用证清单的管理、共享可信服务要求、安全及接口要求,将有力助推三省一市提供统一融合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进一步打破地域壁垒,让企业群众在更多业务板块里告别“多地跑、重复办”。

如何为公共数据尤其是个人敏感信息,加一把“安全锁”?聚焦这个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话题,《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明确了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原则、方法和流程、分级管控措施以及成效评价的方法。三省一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对其管理的数据资源进行全面梳理,聚焦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加工、共享、开放、销毁等全生命周期,进行相应级别的管理和保护。分类分级“精准画像”+安全保护“量体裁衣”,既有效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也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维护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筑牢长三角公共数据“安全底座”。

公共数据分级规则是什么?

哪些个人信息将被重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