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县长”夏震腐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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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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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保存了众多民国档案,其中《国民政府伪行政院案卷》录有如皋“伪县长”夏震腐败罪行,引起了我的兴趣。
1943年11月,由如皋东门外大恒商铺作保,北门外普济镇王维君、吴君亮,宣化镇王培之、王杰,仙鹤乡薛怀宗、陈一生,庆余乡陆孝同、李立德联名向伪行政院状告县长夏震:如皋滨江邻海,物产富饶,民风淳朴,曩有全如皋之事变以还,元气渐复,邑人方渴复兴,不意去年夏季夏震来宰县,任性宰割,贪赃枉法,置民于水深火热中,综其罪戾,罄竹难书,兹将尽人皆知者列为八款,事实确凿,绝非诽谤。
“去年夏季”是1942年夏天,如皋人才送走了大贪官“马二县长”(报人冯叔鸾),怎料又迎来一位新贪官夏震。夏震到达如皋的具体时间估计在六七月。那年6月18日有报纸报道《夏震奉委如皋县长》:如皋县县长冯叔鸾,前在京受训时,因吸食鸦片撤职出缺后,苏北行营以县政重要,未便久悬遴委夏震接充。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冯叔鸾本是一面反腐的镜子,夏震应当清廉执政,结果还是做了一个腐败分子。关于他的八条罪状,前四条摘录如下:
一、苛征田赋。本县田赋奉准核定每亩四元五角,而夏震唯利是图,不顾国家法令、皋人血汗,巧立名目,苛加带征,如当备团给养费五元,驻军补助费二元,续费二元,连同迟纳罚金及其他未核准带征苛捐杂税等费,目下每亩竟达二十元之巨。
二、侵吞税款。皋变以还,县方唯一收入为地方事业复兴补助费,顾名思义其收入原为复兴地方事业之用,而夏震于莅任之初即着眼于此……彻底改组地方税总管理外,对于税票则刻处自制自印自用自核,草率了事,外人无从估计,其使人不解□厥为。今年七月份以前,其所公布全县地方税收入总册,每月不足八万元及地方组织财政委员会之后按月收入,即一曜为四五十万元之巨足征。夏震来如年许,即□地方税一项侵吞百万元,其他不言而喻矣。
三、挪用省款。夏震对于应解省款,确有不遵法令随意挪用之事实,即最近收买米款一项,囤积巨量既未呈准采办,积谷价值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报,擅自动用公币,此点应请彻查。
四、私放米船。本年六月中有自泰县、海安运赴南通米船三十余艘未备粮食部采办证,因之被扣于本城东门外发电附近河下有一星期之久。嗣由夏震私党地方税主任柳彬,经手得贿一百万元,私行释放。此案地方各界尽人皆知。
除去上述四点,夏震还有不少腐败罪行。譬如,擅造报销动支巨款。1943年春,如皋举办“新运会”,所有职员费用并未支付。夏震欺骗上司,报销“新运会”费用。同年,如皋遭受雨灾,城墙倒塌。夏震申请巨资救灾修墙,拨款早已到账,但城墙迟迟未修。夏震还敲诈下属。掘港区刘区长曾被夏震招至家中。夏震亲自点上鸦片,奉敬给刘区长,又伸出手指作八字状,表示要钱。刘区长识相,又想连任,奉送8万元为夏氏祝寿。夏震还有阿芙蓉癖,夫妇二人双枪,横躺一榻,吸食鸦片。此外,夏震还排除异己。
1943年底,如皋百姓状告夏震,似乎未有结果。1944年2月,如皋一批乡绅名人,再次状告夏震。此次出面状告夏震的如皋名人包括如皋商整会常务委员董康民,如皋教育协会主席周业炳,乡绅马继之、郭仲达(诗人)、黄希陶、许绍初(如皋中学校长)、黄坚叔(黄埔军校老师),南货业公会主席秦则周,绸布业公会主席冯达伯,以及刘渡乡、普渡乡乡长等人。董康民为联系人,留下联系地址:扬州绿扬旅馆48号。新状纸不仅揭露了夏震的种种腐败罪行,还披露了他的好色行为:他来如皋上任,竟然带来自己喜欢的泰县妓女雪梅,原配夫人赶来捉奸。他与妓女的情感,被坊间传为“荒唐离奇缘”。
短时间内夏震两次被状告,惊动了汪伪政府上层。据《如皋县志》(1995年版)记载,1944年秋,夏震被调离如皋,结束了他在如皋荒唐又腐败的人生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