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启动丨市监部门提醒:年报不收费,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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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非小事,信用不可失。记者12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报送通道已开启,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南通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时间为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3月1日—6月30日)。广大经营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s://js.gsxt.gov.cn/index.html),或“江苏市场监管”公众号“微互动”中的“我要填报”,报送年报信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完成后,如果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

一份年报,关乎诚信。
企业请注意:未按时年报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能被处1万元以下罚款;企业年报信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能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年报的,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请注意:未按时报送年报,不仅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能被处1万元以下罚款,而且,依据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个体工商户因未年报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将被实施另册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请广大经营主体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