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毛兄”

原创
浏览量
作者:□杨谔
全文791个字 阅读约需 分钟


    小学及师范时都曾学过写毛笔字,那时用的毛笔是什么样的现在早已忘得一干二净。后来当教师,因为不会打牌,业余时间就靠看书练字来打发。练字用的毛笔是从小镇供销社买的,中锋大楷,一毛几分钱一支。使用不久,笔毫就脱落了下来,发现笔毫根部有蛮长一段是塞在笔杆里的,于是在装回笔毫时便多留出了一小段,用胶水胶住,再使用时发觉比以前顺手多了。后来才知道自己无意间这么一弄,那支笔由中锋变成了长锋。我喜用长锋,按这事推理下来,是天生的缘故。
知道我喜欢书法并能坚持练习,在上海工作的小舅舅就送了我一支大号京楂,说:“用大笔,吃大饭。”若干年后,有一次喝了点酒,用它在一张八尺整宣上大书“醉佛”二字,又若干年后被一藏家看中,换得了2万元。这支笔的笔毛现在已掉了一小半,还保存着。
30年前刚来南通时,正逢笔商周文和来南通做市场,从他手中买过10多支长锋兼毫行草如意,只可惜有些掉毛,虽然轮换着用,但锋腰依旧瘦减得很快。也有人向我推荐过日本产的毛笔,托朋友带了几支,不怎么顺手。想必毛笔也有个性,与使用者脾性相合,就能“合作”愉快。后来去的地方多了,每去一地必去笔店,案头的毛笔也就越积越多,大大小小,各种品牌,将近200支。现有的毛笔中,使用时间最长的有近40年,它们似乎都有个性,我了解它们就像了解自己的十根手指一样。平时临帖,我会不计特性轮流“使唤”它们,创作时则会根据创作内容、纸性、尺幅、设想效果、身体感觉、兴致细微变化、直觉等因素从中选择顺意者。即使是同一个品牌和型号的笔,脾性也会有所不同,于是有合于此时,有合于彼时。有一支长锋北尾狼毫笔,20多年前我用它写过一首草书自作诗,孙晓云老师看到后认为很好,嘱我保管好这支笔,以后专用它写参展作品,可后来试过几次,再也写不出那种感觉。
不少笔基本不再使用了,我仍会保养它们,它们勾起我对美好事物的回忆。有一年母亲在打扫时发现了一支善琏湖笔,算起来它被遗忘在一个角落里至少已有20年,掸掉上面的灰尘,仍能使转如意,立不易方的品质,真吾之良朋知己!我的“毛兄”!
也曾有人以豪华毛笔相赠,匣子和笔杆镶金嵌玉极讲究,笔毫却甚不堪用,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与我案头之“毛兄”颇不相谐。遂坚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