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出现车损维修费该由谁出?用车人:已经购买双份保险 租车方:未走手续仍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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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我市一租车公司租赁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未料,在还车后被出租方追索修车费用。16日下午,市民认为租车平台这番操作不合理,已向警方报警并向市监部门求助,同时向南通报业新闻热线反映这一问题。记者随后与租车平台取得联系,获知确有证据表明车损系用户造成,因未及时走相关程序,保险不予理赔,只能向当事人索赔。

租车人介绍,他于3月16日通过某租车平台以1天235.95元的价格,在我市一租车公司租用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次日上午还车。本以为自己已经购买过包含车损险在内的双份保险,还车后不会产生任何纠纷。不料,却在4月10日突然接到租车公司的通知,告知该车翼子板遭受损坏,需赔偿一定的维修费用。对此租车人一头雾水:已购车损险为何还产生维修费用?更何况他认为自己在行车过程中并未发生任何事故。感到郁闷的租车人随后向秦灶派出所报警,并向市监部门求助。

接到租车人反映的有关情况后,记者随即通过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联系方式,与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他解释:租车人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首先,租车公司在租车前后均会拍摄所租车辆的水印照片,以备事后查核还车时的真实车况,收车人员在收车时所摄图片已清楚显示,车辆翼子板凹陷受损;其次,之所以会出现多日后向租车人索赔的情况,是因为交付和收车人员并非同一人,由此造成“时间差”;最关键的,在于租车人驾车发生剐蹭时并没有及时报警并上报保险公司,导致保险程序缺失,这样一来,无法通过保险理赔,租车公司只得向租车人索要相关维修费用。
一方称所购“双保险”已包括车损维修费用,一方却称发生事故未及时上报导致后续保险理赔遇阻,不得不向个人追偿。那么,此事究竟应该如何解决?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怎样?这笔维修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针对后续处理进展,记者将予以进一步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