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留期间冒险开车 出了事故保险赔付“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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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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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不仅是驾驶的“通行证”,更是安全出行的“护身符”。当驾驶证记满12分被暂扣后,驾驶人就失去了合法驾驶资格,此时驾车上路,不仅是严重的交通违法,更会让保险赔付“打水漂”。记者20日了解到,海门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理赔案件,为广大驾驶人敲响警钟。

2024年3月的一天,刘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宿某某沿海门某路行驶至事故路段时,与黄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刘某某、宿某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负主要责任,黄某某负次要责任,宿某某无责任。
刘某某、宿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并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两人诉至海门法院,要求黄某某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其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
经查,小轿车驾驶员黄某某的驾照早在2018年8月就因严重超速记分超过12分被交警部门扣留。而这起事故发生时,黄某某正处在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商业险时,合同条款明确约定驾驶人在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黄某某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未能依法接受公安部门处理,而是在驾驶证被扣留、被公安部门依法公告停止使用期间,仍然驾驶车辆致发生案涉交通事故。据此,两原告交强险之外的损失应由黄某某按照责任比例赔付。
法官提醒:商业险会因“无证驾驶”“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等免责条款拒赔,一旦发生事故,所有损失可能需自行承担。广大驾驶人如有违章应及时处理记分,恢复合法资格;投保时需仔细阅读商业险合同,明确“驾驶证暂扣”“无证驾驶”等免责情形,提前知晓资格异常对理赔的影响,避免事后追悔。只有严守规则、合法驾驶,才能既护住自身权益,又守住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