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摇会——南黄海农村民间集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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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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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会在南黄海乡下又称筒子会、十友会、吃扛聚等。参加摇会的都是亲朋好友,是相互信得过的人,具有互助互利民间集资的性质,谁临时有急需,可在排列程序内相互调剂,既有出于乡情的互帮互助,也有履行契约的约束。摇会的发起人叫会头,参与人叫会脚。比较正式的摇会,会头在收取会费时,发给参与人会脚一份摇会票,写明收到钱币若干、会期时间。当下届轮到的会脚收到会款时,会脚要将摇会票交还给会头,表示他的权利已履行完毕,在会期内只有交纳会费的义务了。待到最后一个会脚收到摇会款时,这期摇会便结束。大摇会多达廿四人,会期为两年,每月轮一人。小摇会根据参会人数随意,会期有四个月、半年、十个月、一年。摇会票在会期内可以转让,转让数额根据已履行的情况酌量。
会头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的人,会脚就是奔着会头的实力和信誉来的。但会头在会期内也享有特权——免于摇会排号而第一个得到会款。摇号前,入会的人要交付第一期会费才能加入,这最初的会费,就是会头先得。会头先得的款项不需要交付利息。其他的会脚在先得款后需每月交付利息,用以补贴后得者的收益。会里未得款人只需交付本金,不交利息,以体现公平。会头的义务是按月对会脚收取摇会票所约定的款项,并把收到的款项如数足日交给轮到的会脚手里,并收取他的摇会票和利息。一般来说,会脚都会在约定时间内把票费送到会头手里,但也免不了会头上门去收费。也有会脚在当日交不出钱的,会头就要替他垫付,让他日后再归还,以保证会费的足日支付。这实际上是会头在用个人信誉替本届摇会做担保。
为了公平,得会费的先后程序采取摇骰子的方法,根据得点子的多少排列。如有摇到相同点子的,则由同号者再摇来决定先后。
成立摇会时,由发起者组织大家吃一顿,食材共同选择、共同采购,并议好放在哪个会员家中烧煮。那相对都是些屋宇宽敞、环境较好的人家,女主人温润大方、笑脸相迎,使会餐者心情舒畅。会餐费采取AA制。厨艺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食材是丰富多彩的,根据季节各有特色,都很经济实惠。海鲜上市了,红芒子、炝尖蟹整面盆地上,价格又不贵。于是会员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划拳行令,粗犷豪爽,无拘无束,不醉不归,在杯盏的碰撞声中,乡情的义气直冲霄汉,欢乐气氛达到高潮。乡间土语说:饿煞喜酒,吃煞会酒。足以见得摇会酒席在乡间广为盛行,场面十分热闹。
乡间的摇会盛行于清末到民国时期,由于银行业的不发达,垦民和游民在建房、买地、开店时资金不足,有向亲戚、同乡、朋友借款的迫切需要。通过摇会这一形式,解决了资金的难题,增强了邻里乡亲之间的凝聚力、培育了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乡谊,对巩固发展当年的乡村经济,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由于摇会既有会头作担保,又有书面的证书,能在欢乐轻松的气氛中实行,乡民都很乐意接受,才使摇会盛况空前。
保证摇会履行的前提是诚信。乡民相互间都是熟悉的人,某人一旦失去诚信,是不可能进入摇会的。从民国时期盛行的摇会来看,乡民基本上都能遵守契约,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摇会。
摇会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六十年代后至七十年代初,摇会票不再出现。亲戚、朋友、体力劳动者的工友间用吃扛聚的形式,达成口头的协议,三五人、七八人组个小摇会,聚会吃一顿,娱乐身心,顺便又解决些小额资金的不足,称为“吃扛聚”,以吃为主,集资仅为副了。生活条件向好后,乡村摇会就逐渐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