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与思 | 发挥“十五五”专项规划的重要支撑作用

原创 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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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严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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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是我国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关键五年,各级都需要系统的规划进行引领。今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和地方规划共同组成的规划体系,形成规划合力。《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五五”我市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其落地落实,离不开一套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专项规划体系支撑。因此,当务之急是要抓紧编制实施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对“十五五”规划纲要涉及的关键细分领域、重大战略任务、重要行业布局进行系统展开、具体细化和明确落地方案,以确保“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的顺利完成。

专项规划是对“十五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

专项规划是对“十五五”规划纲要的细化分解。专项规划是指以“十五五”规划纲要为依据,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发展领域、关键薄弱环节、重大任务落地而编制的专门性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展开,使战略部署转化为可落地、可执行、可评估的具体行动方案。主要涉及新型工业化、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农业农村现代化、现代服务业、海洋经济、高水平开放、数字经济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将针对行业发展规律、领域特点,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是对“十五五”规划纲要所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举措的系统化分解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专项规划是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的有力支撑。今年4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明确提出要通过加快编制实施一批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支撑总体规划纲要落地。从规划实施过程看,专项规划是将规划纲要的战略意图传导到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关键链条,通过专项规划对总体规划纲要的部署进行任务分解、政策细化、项目落地,把宏观战略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实、可评估的具体工作安排,确保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真正落地见效。作为“十五五”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市规划纲要已正式发布,各相关部门要紧抓时序节点,认真编制实施好专项规划,做到一个领域一套方案、一项任务一组配套政策和重大项目,从而形成覆盖主要领域、衔接协同一致、支撑有力有效的专项规划体系。

专项规划是破解发展瓶颈的精准抓手。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产业转型、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风险防控等领域仍存在短板弱项。专项规划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针对各行业堵点难点开展系列研判,提出改革政策、项目支撑、要素保障等举措,从而破除制约、积蓄动能。同时从长远发展看,专项规划统筹行业资金、土地、能耗、人才等核心要素,系统谋划一批牵引性、标志性重大项目,明晰五年阶段任务与年度实施路径,避免行业发展碎片化、项目发展无序化,也为年度计划、政策制定、项目审批、督查考核提供管理依据,有助于实现规划、政策、项目、评估一体化闭环管理,保障发展连续性、稳定性。

抓紧编制实施好“十五五”专项规划

抓紧时序节点,高效率编制专项规划。应该看到,“十五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发布工作是系统化、分阶段推进的。从国家层面看,自“十五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之后,截至目前,已先后发布《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等国家级专项规划。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各相关部门正抓紧时间节点,推进专项规划的编制。我们要摒弃等靠思想,树立“时不我待、争分夺秒”意识,同步推进规划起草、衔接、论证、报批、印发,以更快节奏、更实举措、更硬保障,切实推进顶层战略转化为各行业、各领域可落地、可考核、可检验的发展行动。

完善工作体系,高质量实施专项规划。谋定而后动,谋深而行远。实施好“十五五”各领域专项规划,事关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全局,事关现代化长远根基。因此,必须建立专项规划全周期实施工作机制,健全长期实施体系,确保专项规划从“纸上”落到“地上”。一是聚焦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合理分解任务,科学布局项目,统筹资源配置,明确专项内容,形成自上而下层层部署、自下而上逐级支撑、上下同向发力的规划实施合力。二是将目标任务、重大工程、改革举措分解至各年度、各责任单位,形成年度实施清单,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量化考核标准,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三是强化衔接协同机制,横向要统筹协调相关专项规划的布局、政策、项目和实施时序,避免规划之间的政策冲突、项目重复布局、资源分散投入;纵向要加强市级专项规划与上位专项规划的衔接,推动地方层面专项规划严格落实上位专项规划的任务要求。四是构建整体联动机制,优先保障规划确定的牵引性项目用地、能耗、算力等要素供给,实现“规划定项目、项目争资金、资金保落地”。

健全评估机制,全面压实动态工作职责。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作为评估规划纲要实施成效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专项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期满总结的全周期监测评估体系。跟踪指标完成、项目推进、政策落地情况,及时研判实施中的偏差与困难,动态优化配套举措,严格落实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制度,全面复盘实施成效,根据宏观形势变化、上级最新部署合理调整任务,优化项目布局,增强规划适应性。

加强法定约束,强化规划执行情况监督。落实好《国家发展规划法》和《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要求,严格遵循规划编制、论证、报批、实施、评估法定程序,同步建立规划信息公开、公众监督机制,以规范化制度保障全流程高效运转。应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纳入部门监督重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现场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要素保障不力、任务落实缺位的单位约谈提醒、限期整改。强化规划法定约束力,杜绝脱离规划盲目上马项目,无序出台政策。将专项规划实施成效作为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专项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从而支撑全市“十五五”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的顺利完成。

(作者系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南通市老干部智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