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事任免

原创 南通发布
阅读
文 | 记者 朱文君
全文1,611个字 阅读约需 分钟

7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元传军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盛艳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陈志勇同志为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免去杨广学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林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

免去曹雁卉同志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元传军同志简要情况

元传军,男,汉族,1977年8月生,研究生,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警务督察长。

盛艳同志简要情况

盛艳,女,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利群同志为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桑建美同志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许君璞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陆燕红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曹璐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任命方永梅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梦龙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陆炜炜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陈燮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万海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任命鲍蕊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孙国祥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卢丽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姜安安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立朋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张娟娟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胡皓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邓黎明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任命张祺炜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唐庆庆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刘瑜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倪海力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陆久斌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钱锋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志新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晓光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丽云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殷勤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范加庆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周锦明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娟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陈涛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高丽同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顾书进同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方海军同志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