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天地·办案手记 | 多迈一步,寻得劳资纠纷“最优解”

原创 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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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顾建兵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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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官,今儿正好立秋,心里的燥热算是跟着这份协议一块儿退了,往后睡觉也能踏实了。”8月7日,随着最后一名劳动者在调解协议上郑重落笔,我长长舒了一口气。窗外天色已沉,悬在心头月余的石头,终于稳稳落地。

这是一起涉几十名劳动者的群体性劳动争议,双方因待岗工资、生活费、未休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多项诉求僵持近两年。案件历经仲裁、一审,早已身心俱疲,却仍互不相让,积怨颇深。用人单位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件到了我所在的二审合议庭。

说实话,刚接手时我心里直打鼓。彼时我刚从执行局轮岗到民四庭,作为劳动争议条线的“新兵”,一上来就面对涉众型纠纷,难免有些手足无措。好在庭里领导和同事及时为我支招:沉下心吃透卷宗,厘清一审查明的事实与法律适用,再分别与双方深谈,摸清核心分歧,剩下的就是耐住性子、多做工作。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助理王文然

每一名劳动者身后都是一个家庭:有人等着这笔钱给孩子交学费,有人指望这笔补偿金撑过求职过渡期。若简单地一判了之,案子虽结,心结却难消,甚至可能激化矛盾、衍生执行难题。

思虑再三,我决定在庭询谈话前再“多迈一步”,全力争取庭前化解。

我先约谈劳动者方诉讼代理人,又逐一与九名劳动者单独沟通,耐心倾听诉求;再与用人单位代理人深入交流,了解企业经营的实际难处。几轮沟通下来,症结逐渐清晰:多数诉求的金额差距不大,真正的“硬骨头”集中在经济补偿标准,但并非没有调解空间。

找准症结后,我重点做了两项工作:一是梳理同类生效判决供双方参考,不做空泛说教,只让大家直观预判裁判走向,形成合理预期;二是采取“背对背”调解,既向劳动者释明法律边界、引导理性维权,也向企业讲明判决后的执行风险与商誉损失,算清长远账。

调解几度因信任危机陷入停滞:劳动者担心“被代表”、意见难以统一,企业顾虑“开口子”、引发连锁反应。经过近两周多轮沟通磋商,双方终于就全部条款达成初步共识。签约当天,我提前到法庭核对协议文本,静候双方落笔。

可谁料,刚一落座,用人单位代理人便临时变卦:“公司临时通知,今天这字,暂时签不了。”

我脑子“嗡”的一声,手中的笔不自觉地攥紧。劳动者席上顿时有人起身:“都谈妥了还反悔?不调了,直接判!” 场面瞬间剑拔弩张。

我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神,安排双方分开等候。

对企业,我结合类案生效裁判标准逐条释法,并以八年执行工作经验,推演判决生效后的强制执行、账户冻结、信用惩戒等法律后果,督促其审慎决策。对劳动者,我再次厘清各项诉求的法律依据与裁判尺度,客观说明后续诉讼与执行的时间成本及风险,引导大家在合法框架内理性协商。

又经过数轮背对背沟通,双方终于就履行金额、付款期限重新达成一致意见。那份险些夭折的调解协议,终究稳稳落地。

那一刻,连日的疲惫尽数消散,化为案结事了的踏实。

八年的执行一线经历让我深知,一纸判决不等于案结事了。唯有双方发自内心认可结果,才能避免后续的程序拉锯。劳动争议一头连着民生冷暖,一头连着企业发展。我能做的,便是在法律框架内,为他们找到利益平衡的“最优解”。

从执行局到审判庭,岗位变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从未改变。我愿意做那个多迈一步、多劝几句的“摆渡人”,让更多劳资矛盾得以实质化解,让司法温度,真正传递到每一个当事人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