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张謇与义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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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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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南通日报》上读过张謇与如皋义犬的故事,近来又发现1926年《学生文艺丛刊》第6卷发表的文章《如皋义犬》,看到一些新细节。
1924年(民国十三年)8月,如皋苴镇吉家庄(1912年后,苴镇属如皋县,今属如东县),有一农民冯爱玉忽然失踪了。此事在那个时代并未引起关注和重视。据李怀清《春暖堂诗话》(见《学生文艺丛刊》1926年第6期)记述:冯爱玉的妻子刘氏跟他的弟弟冯爱国有私情。就在8月29日夜间,冯爱国借酒壮胆,竟然把哥哥冯爱玉活活勒死,悄悄埋在范公堤冯家路一侧。而冯爱玉生前养的一条黑犬因为找不到主人,“奔号狂吠数日,侦知玉瘗所,乃终日匍匐涕泣,若示主人为其雪冤然”。这一段感人的情节,张謇《义犬》一文所述更具体:“犬不见玉,终日皇皇,四窜叫号,忽迹至荡,徘徊土坟处。自是日必至,且嗅且号,旬余跑土成穴露衣角,即奔区警局前,昼立而号,夜坐而哭。区员心动焉,令巡长及投役随犬往,启视知为玉尸。”
据1926年《学生文艺丛刊》第6卷所载李怀清的文章:地保冯裕魁将案情报告警官,警官上报县知事周焘,抓获杀人凶手,处以死刑,结了此案。如皋苴镇一位叫朱龙祺的,有感于此事,写下三首七律《咏义犬》。此事颇具传奇色彩,传播很广。
那条黑狗被带至南通,就养在中公园的嘉会堂内。张謇又写下《为公园义犬募捐启》:犬著义行,已超畜道。人之视犬,宜式人群。如皋苴镇吉家庄冯爱玉所畜黑犬,发叔嫂之奸,雪主人之冤。迹其曲达之诚,盖亦常人所寡。啬庵老人闻而重之。为之记文铭环,移畜南通公园。勤以爱护,谋之常俸。仍犬名而存真,饲人食以励世。约计岁食当四十元,十倍求母,应四百金。兹于日开会展览,幸来观诸君,慨解义囊,捐足成数。三五角不为少,数十元不为多。鄙人先捐十一为倡。
民国十四年(1925年)张謇隆重地为这条黑色义犬召开表彰大会。会上,年过七旬的张謇亲临讲话,对义犬的精神大加赞扬,又指出:“世固有富贵利达,结托于所事,背而覆之以为奸,曾不得比于常犬,而犹腼然视息天壤,曰人也。人欤?犬弃之矣。使二犬也而人,其行事岂不光明卓越节义之雄哉!仁哉鳞哉!”意谓某些人虽然富贵了,但行丑恶之事,连狗都不如!
民国十五年(1926)张謇病故不久,“义犬”也去世了,葬在西公园,题石“义犬墓”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