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子方
1921年9月11日,鲁迅致函钱玄同说,“表现派剧,我以为本近儿戏,而某公一接脚,自然更难了然。其中一篇系开幕之后有一只狗跑过,即闭幕,殆为接脚公写照也”。据王景山《鲁迅书信考释》,“表现派”应为“未来派”之误,“接脚公”指宋春舫,所谓“‘接脚’恐怕就是‘接手’的讽语吧”。在其语境之中,如此立论,倒也贴切,尚无扞格之处。不过,窃谓鲁迅所说或许别有所本。
1919年2月1日,《新潮》第1卷第2号由北京大学出版部编辑出版,但先睹者不乏其人。例如鲁迅,他在1月29日便读到过,并于次日给钱玄同寄了一张明信片,稍谈其读后感,“昨天看见《新潮》第二册内《推霞》上面的小序,不禁不敬之心油然而生,勃然而长”。这篇《推霞》即宋春舫撰序并译文的。1月31日为农历年除夕,钱玄同即连夜写了复函,通篇骈体铺排。启辞之后,钱玄同说,“殷商苗裔,匡胤后人。既译苏门之《推霞》,复评新剧之《村正》”,随后便就宋春舫的《推霞》小序以及《新村正》剧评两文之中个别字句连缀成文,诸如,“目莲之母亲,易卜之娜拉,同得‘这种人’之徽号。‘毁像’而‘逐僧’,‘杀狗’而‘吃肉’,竟符曾文正之格言。恍然于‘第一无双的好戏’,实为救母之目莲。故所以天下短篇之小说,乃是曾先生之《接脚》”,引号之内便是宋春舫的原文。这位“曾先生”所指不详,似是《孽海花》作者曾朴,然而其人所撰译的短篇小说却未见有所谓《接脚》。
至于“接脚”何解,历代异说颇多,较早见于唐代《通典》“造伪作奸,冒名接脚”,指顶替已死之“选人”参加铨选,其后引申为续弦或招夫,遂有“接脚夫人”“接脚婿”“接脚女”“接脚夫”等衍生词。作为短篇小说标题,以上诸义似乎均可,但具体到鲁迅所说“某公一接脚”,却又不通。姑识所疑于此,以俟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