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出庭应诉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徐剑锋

法槌轻落,庭审开启。11日,南通开发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内,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纠纷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席上,海安市市长赵男男与海安市人社局局长王晨一同出庭应诉,30余名南通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见证这场“关键少数”直面群众诉求的法治实践。

(12月21日本报4版)

市长和局长一同出庭应诉既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最好维护,也在法治南通建设进程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积极意义无须赘言。

这几年,我市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在提升,对行政机关也是一种有效监督。“民”和“官”,都是法律上平等的主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其实是在为依法依规办事“站台”,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尊重司法、敬畏公民的具体表现。

更为重要的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也是普法的一条好路径。对官员来讲,官司打在法庭里,功夫其实花在法庭外。出庭应诉无疑可以增进对法律的理解,再通过法庭上的摆事实、讲道理,更能明辨“对错”和“是非”。事实上,每一个案子都是一本教科书,不仅能给官员上好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更能在警示官员中不断约束行政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本质上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次自我革新和完善。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国家、省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使之制度化、常态化,除了要靠行政官员放下权力的架子自觉“站台”,还得将之纳入官员绩效考核体系中。当依法行政观念深植于官员内心,并将出庭应诉提升为自觉行为时,必能构建起公民“以法维权”的强大合力,推进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进而更有效地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