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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娇娇)20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正式实施。依托全新落地的惠民政策,通州区顺利办结全市首笔自住住房装修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志着南通公积金装修提取惠民政策正式落地。
1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通金管〔2026〕64号),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打通公积金服务群众住房需求的新通道。
新政施行首日,惠民服务即刻兑现。20日上午,市民张先生前往通州区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提交了自住住房装修公积金提取资料,顺利完成业务办理,成为南通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的首位受益者。资金到账后,张先生说:“之前一直关注装修能不能提取公积金,现在终于可以提取了,正好房子在装修,公积金的提取减轻了经济负担。”
根据新政规定,缴存人及配偶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自住住房进行装修,可在该套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发票金额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2000元,同一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28万元。同时,缴存人再次申请装修提取的,距上次装修提取应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