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传播须有公共伦理自觉

□顾怡

近日,浙江宁波地铁4号线“十里红妆”民俗广告引发的讨论,虽已随着广告撤下而告一段落,但其背后蕴含的关于传统文化现代传播的深层思考,却值得持续深入。这一案例生动表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仅要解决“为何传播”的价值问题,更要探索“如何传播”的路径问题,特别是在公共空间这一特定场域中,如何实现文化本真、伦理考量与公众接受度的有机统一,已成为一个亟待破解的课题。

公共空间的文化传播,首要在于坚守伦理底线。地铁作为现代城市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其空间属性具有特殊性:高密度、强流动且兼具公共性与个体私密性。乘客身处其间,往往带着通勤的疲惫与个人化的心境。将色彩浓艳、表情鲜明的迎亲人像平铺于车厢地板任人踩踏,尽管设计初衷在于营造“低头可见”的视觉体验,但其形式却无意中触碰了“人像不可践踏”的普遍心理禁忌,也冲淡了“十里红妆”民俗本身应有的婚庆庄重感。成功的公共文化植入,如北京地铁景泰站的景泰蓝装饰、杭州地铁大运河站的纸雕艺术、南通地铁车身融合了蓝印花布、板鹞风筝等元素,其成功秘诀在于对文化符号的尊重、对空间特性的契合以及对受众心理的观照三者实现了和谐统一。

此次争议更折射出传统文化在现代转译过程中面临的语境转换困境。“十里红妆”在原生态中,是锣鼓喧天的动态仪式,其浓烈的色彩、隆重的仪仗在特定的民俗语境中充满生命力。一旦将其抽离为静态符号,生硬植入节奏快速、目的性强的现代通勤空间,文化语义便易产生扭曲甚至异化,喜庆可能被误读为“诡异”,隆重可能被曲解为“阴森”。这并非传统文化本身不合时宜,也非现代受众过于挑剔,而恰恰暴露了传播过程中“转译”环节的缺失或失当。反观那些广受好评的案例,无论是河南卫视《唐宫夜宴》对唐代乐舞的科技化呈现,还是福建游神活动在保留内核基础上的创新探索,其成功均得益于对文化精神的精准把握与对现代表达形式的审慎选择,实现了“神形兼备”,而非“貌合神离”。

进一步而言,暴露出的深层问题在于传播思维亟待从“单向输出”转向“双向对话”。公共空间是市民共有的“客厅”,其间的文化植入本质上是与公众情感、城市气质进行互动对话的过程。然而,当前部分民俗文化推广项目仍带有较强的“灌输”色彩,或片面追求视觉奇观,或过度依赖技术炫技,却相对忽视了不同年龄、文化背景受众的多样化的接受心理和真实感受。不妨在公共文化项目策划初期,便引入民俗学者、心理学家、市民代表等多方参与评估论证;在表现形式上,优先选择侧墙展示、语音导览、互动装置等更具亲和力、更尊重受众心理感受的方式,努力寻求文化表达与公众接受之间的最大公约数。

面对挑战,要构建“伦理前置、内容为本、技术为用”的协同传播机制。一方面,应着力探索建立公共文化传播的伦理评估框架,将文化尊重、心理影响、空间适配等因素系统纳入项目审核标准。有关部门可牵头联合专业机构,研究制定适用于不同场景的传统文化符号应用参考指南,明确技术运用、符号阐释、空间选择的边界与规范,例如审慎处理涉及人物形象特别是具有特定文化意涵的形象的使用,避免在公共地面等敏感位置进行可能引发不适的展示。另一方面,传播者必须沉潜下来,深耕文化内容本身,深刻理解其精神内核与价值意蕴,避免满足于符号的表层搬运与拼贴。只有传统的精神内核与现代的表达形式深度融合,文化传播才能超越简单的“眼球效应”,达成“润物无声”的持久感染力。